拟定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起草全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局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相关工作;调研和起草综合性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城区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用地监督管理和组织项目竣工用地验收;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对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组织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