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土地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指导土地储备中心工作;
统一管理全区土地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主管全区土地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健全土地信息系统;
负责编制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备资源开发整理复垦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管全区土地的征用、转用、出让、划拨、出租、抵押的报批工作;
负责全区的合同管理和出让金收缴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的整治与开垦,收缴资源补偿费;
负责全区土地管理科学技术工作和土地管理干部培训工作,深化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土地系统的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