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具体组织工作;
二、负责全系统党务工作,包括组织、宣传、党员管理、党员教育、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支部建设等;
三、负责干部考核、任用、培训等具体业务工作;
四、组织、协调、支持、配合工会、青、妇、武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五、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文字综合、政务信息和精神文明工作;
七、承办局及上级机关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系统内科级以下党员干部,机关公务员及科室单位负责人的纪律检查;
二、负责系统内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举报受理及查处;
三、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党内制度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系统国土资源软环境建设工作;
五、承办局党委及上级党委纪委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籍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区土地登记的审核报批工作;
二、负责组织全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等土地调查工作;
三、负责全区土地权属界定、地类鉴定工作;
四、负责全区土地变更统计与上报工作;
五、配合监察等其他科室开展卫星遥感执法监察的卫片判定及案件协处,共同开展土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
六、土地登记公开查询系统的建立工作;
七、承办局及上级机关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督导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二、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审理及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审议工作;
三、负责组织利用卫星遥感开展违法用地执法检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听证、查处后的诉讼、移送、移交及补办手续工作;
五、负责接办信访和市长公开电话工作;
六、负责全系统国土资源普法工作;
七、承办局及上级机关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绩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全局各科室及局直属各单位(包括乡所)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二、负责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
三、负责全局重大事项的督查工作;
四、负责组织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
五、承办局及上级机关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矿产资源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及矿山企业监督管理;
二、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三、负责地质环境管理;
四、负责地质勘查管理;
五、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六、负责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
七、负责矿产资源年报编制工作;
八、承办局及上级机关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秘计财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包括文件收发、归档、会议通知)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系统劳动工资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全系统各种收费的收缴工作;
四、负责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及决算工作;
五、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及各乡所的财务内审工作;
六、负责收储及整理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农民两费的发放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后勤及资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系统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负责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利用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区年度供地计划和土地利用管理具体办法;
二、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租赁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和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报批工作;
四、牵头组织项目建设批后土地利用情况跟踪检查;
五、负责全区国有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审批。
六、协调全区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方案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供地方案,组织召开招拍挂出让仪式;
七、负责全区土地出让合同的签定报批,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审查;
八、负责规范全区土地市场秩序,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
九、负责组织全区土地定级,制定基准地价,委托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负责土地评估报告审核、备案及地价管理。
十、承办局及上级机关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区国土资源审批事项报件的受理;
二、负责对受理件按流程办理,并跟踪督促限期办结;
三、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发放各种证书及档案移交工作;
四、承办局及上级机关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用地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指导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二、根据上级下达的用地指标,制定年度用地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复垦、土地整理规划和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
四、负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和管理;
五、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及地质勘探等临时使用集体土地的审批,并组织复垦、验收工作;
六、负责全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征后土地 “两公告”工作;
七、负责耕地保护工作;
八、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
九、承办局及上级机关临时交办的其他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