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分局 报道)为促进清理占用已征地块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经开区城市化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的通告》、《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的通告》、《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在集体土地上抢建温室大棚等违法行为的通告》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清理整治在已征地块上违法用地行为限期拆除恢复原状的通告》,经开区国土监察大队、规划监察大队共同对金钱村远达大街以东地块部分违法建筑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因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履行拆除决定,6月16日,经开区管委会曹臣副主任亲临现场指挥,经开国土分局联合相关部门派出执法人员80余人,动用大型机械2台,对该地块依法实施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总面积12600平方米,有力保证了经开区城市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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